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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工程学院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4-17 16:46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
      一、宗旨
      为了调动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大学生成为优秀人才,相关企业特在我院设立相关企业奖学金。

      二、授奖对象
      武汉工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三、授奖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机械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热爱劳动,认真参加社会实践;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勤俭节约,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具体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1)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者;
      (2)获省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3)在校级及其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4)获得校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者;
      (5)获市级及其以上创新设计竞赛前三名者;
      (6)其他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

      四、奖励内容
      1、荣誉证书; 2、奖学金1000元/人; 3、奖励人数:20人/年。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
      1、评选办法:根据公开、公正、竞争的评选原则,由个人申请,班级、年级推荐,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2、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于每年九月份进行评选。

      六、评选机构
      1、评审机构:设立机械工程学院相关企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办事机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奖励金:由相关企业提供。

      八、此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