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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11:44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清明节调休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4月8日(星期日)上4月6日(星期五、单周)课;4月7日(星期六)有课的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并报教务处和学院(部)备案。

    请各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和安全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