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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工程学院2018级机械类本科专业学生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17 11:25 作者:院办 来源: 访问次数:

    机械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是我实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按照机械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完成第二学年的基础课程模块之后,将分流3个本科专业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为做好机械类专业的学生分流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分流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组织领导

    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平稳有序,特成立机械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少云

    成员:王旺平柳兴志、余南辉、陈继兵、严清华、王北海

    下设办公室,成员:陈彩云周雄康玉超

    机械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组织,专业分流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

    2在基本保持班级主流志愿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学生个人志愿。

    3、在满足个人志愿时,采用学习成绩优先的原则。

    三、分流对象、条件及计划

    1、机械类招生的我2018本科2018级机械类1801-181010个班,275名学生。

    2分流当年度在校在籍,已修完大类专业前期基础课程并取得课程学分。

    3、学生共分入5个专业(方向)。预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3个班,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3个班,机械制造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个班,食品机械设计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个班,包装机械设计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个班。每班人数在24-32人之间。

    四、分流程序

    1、学生填写志愿表(见附表1

    每名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在5个专业(方向)中进行选择,依次申报5个志愿。

    2、班级专业及方向的确定

    根据每名学生申报志愿统计各行政班级主流志愿,形成班级志愿。并以班级志愿初步确定划分专业(方向)。

    如果选择同一专业(方向)的班级数超过预定计划数,则按照各班前三个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落选班级依次考虑其第二志愿。

    如所报专业方向班级均已满,则该班级调整到空缺的专业(方向)。

    3、学生班级确定

    部分学生的第一志愿与班级确定的专业(方向)不吻合时,则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如下:

    1)调整人数一般不超过20%,确保每个班的最终人数在24-32人之间。

    2)当某专业班级人数有空缺(即未超过32/班),且申请该专业的第一志愿总人数少于空缺人数,则申请学生可以直接编入相应专业班级。

    3)如果某专业(方向)申请总人数多于空缺总人数,则根据前三个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直到该班级达到人数上限。

    4)对于落选第一志愿的学生,依次考虑其第二志愿,方法同上。

    5)如果2个志愿方向的班级人数均已满,则调整到人数较少的班级。

    4、特殊规定

    为了保证分流工作的平稳过渡,结合学院历届专业分流的实际情况,对机械制造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再设一个混合班,用于招收第一志愿填报该方向,且班级志愿与其第一志愿不符的学生。如果某方向申请总人数多于32人,则根据申请学生的前三个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流,直到该班级达到人数上限32人;如果某方向申请总人数少于24人,则不单独开班,而是并入到同方向的其它班级中,或者仍旧保留在原班。

    五、优录的有关规定

    本次专业分流按照不超过年级总人数6%的比例进行优先录取。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同学,可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优录申请表》(见附表2,向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批准后优先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学可提出优先录取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

    1、进校以来以武汉轻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作品、专利(第一作者或独撰)的同学;

    2、进校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同学;

    3、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为学校或学院做出特殊贡献的同学。

    六、分流时间安排

    1520日前,制定“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类本科专业学生分流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批。

    2522日,公布“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类本科专业学生分流实施细则”。

    3528日,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召开2018级本科专业分流线上宣讲会,由各专业系主任对专业进行介绍。

    462,学生确定所选专业,提交《武汉轻工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和《武汉轻工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优录申请表

    565公示学生选择专业结果,并将经初审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时学院确定是否重组学生行政班,并报教务处备案。

    6616日前,上报学校新的行政班级名单。

    其他规定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机械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机械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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