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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工程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试行条例

    发布时间:2013-04-17 10:09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了增强我院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院各党支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党总支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开展党的组织建议和思想建设,实行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

      第二条 主要内容
      1、党支部组织生活,主要是党员所在党支部的党支部大会、党小组和支部支委员会成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党支部通过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可以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的放矢的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证党员真享受党员权利。
      3、在党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正气,纠正不正之风。

      第三条 基本内容
      1、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和文件,结合本支部实际贯彻落实。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并结合实际研究改进工作的方法。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教育活动。
      4、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以及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研究选择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和集体、讨论对个别有错误党员的帮助,组织处理等具体事宜。
      6、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第四条 组织方式
      1、我院党支部分为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若干个,各支部要根据上级党支部要求和结合自身的特点过好组织生活会。
      2、我院各教工和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原则上每个月开展一次。
      3、教工支部着重在贯彻学习上级党组织指导精神,研究院系部建设和发展中的问题以及教工中存在的突出思想问题。学生党支部着重开展党章学习和思想交流活动,研究班集体建设和突出的思想、心理问题。
      4、根据组织生活的目的要求,各支部在开展组织生活时,要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交流活动为主,每个学期的组织生活中至少要有三次是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第五条 组织管理
      1、各支部的组织生活内容须事先报告院党总支,过完组织生活后第二周将基本情况向党总支汇报。
      2、院党总支将每学期期中和期末检查两次支部组织生活,并将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活动的情况,效果作为年级评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