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4-16 13:27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全面性、深刻性,切实将安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以便将学生管理中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及时处理,保证正常的学生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本院学生管理的实际,特制定辅导员值班制度。
一、辅导员值班采取轮流值班制,值班期间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
二、辅导员值班时间为晚上6:00-10:00。
三、辅导员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值班期间负责处理全院学生各种事务性工作,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辅导员若因家庭、身体、学习等实际困难不能值班,应提前向学工办备案,在批准后方可调整。
六、值晚班期间辅导员按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地处理全院学生事务性工作,并作好相关值班记录工作。
七、值晚班期间辅导员要积极走访学生寝室,主动关心学生在公寓中的生活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重点放在检查学生酗酒、赌博、打架、卫生、作息和学习等方面,并做好详细记录。
八、遇到突发事件,值班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在第一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升级、恶化。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情节轻重向班主任,分管辅导员,学生科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直至院党政主要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