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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十大综合素质标兵评比标准试行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4-16 11:51
  一、本标准参照武工校团发[2006]6号文件中“校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评比条件制订。

  二、具体评比标准如下
  学院十大综合素质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经班团组织推荐,已被党组织发展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务、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较强;学习成绩优良,每年获乙等(包含乙等)以上奖学金;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与学院十大综合素质青年大学生的评选。
  1、学习成绩优异
  英语(二下)通过国家四级,获甲等以上奖学金(包含甲等),且在学校数学、英语、计算机学习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以上各种学习竞赛中获得奖励,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生;
  2、具有文艺特长
  多次组织校、学院大型文艺活动,或两次在校、学院文艺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在省级以上文艺大赛中获得奖励,为我校文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3、具有体育特长
  在校运动会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或连年在校各类球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主力队员,或在省以上体育竞赛中取得较好名次,为我校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4、具有写作特长
  作品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校级各类征文比赛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多次在“校报”等刊物上发表文章并曾被评为校宣传积极分子,为学校和院系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5、具有组织特长
  担任院(系)、班级、公寓、社团主要学生干部,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所在班级(社团)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或连续二次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6、实践能力突出
  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单位表彰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生;
  7、科研能力突出
  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校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活动中获奖,为我校学生科研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生;
  8、具有其他方面特长
  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生。
  9、由各年级选拔推荐候选人并整理材料,经学院党总支公示后确定最终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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