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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寝室电脑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4-17 10:39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院风、学风建设,给广大同学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使购买电脑的同学既能搞好学习、增强视野和动手能力又不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生活,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机械学院电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大一学生不能购置电脑放在寝室,如有违反,即请该生将电脑带回家,也可委托学院保管至学期末带回家。机械学院二、三、四年级学生如上一个学年度有两门及以上科目不及格(成绩以上学年学籍考核结算为准)者,不能购置电脑,处置办法同上。所有同学必须先签署电脑管理协议书,后购置电脑,并遵守学院对电脑的管理规定。

  2、周日晚7:00至周五下午4:10之间五天时间内的学校上课时间(第一至第六节课)、晚自习时间(晚6点半至晚9点),不得利用电脑看影碟、打游戏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立即将电脑收到学院存放。

  3、为避免已购买电脑的同学影响自身的健康和学习、打扰其他同学的正常午休和晚间休息,请已购电脑的同学按时就寝,中午午休时间、周日晚至周四22点半以后以及周五、周六晚23点半以后至早晨7点半不能使用电脑,不准通宵上网。使用电脑全天不准高声播放音乐等影响到其他寝室。如有违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使用电脑不准连局域网。一经发现,第一次没收局域网设备;第二次将电脑收到学院存放。

  5、在电脑管理过程中,如对老师或学生干部的管理不予配合,将进行批评教育;如发生冲突、态度恶劣者,则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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