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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4-17 10:29
  为加强管理,实现学生会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宗旨,现制定以下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学生会干部能严格按规定执行。切实负责,将我们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1、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部长级以上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学生会全体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如有特殊任务可适当召开相应的会议。学生会主席有负责召开会议的权利。每次会议应做好记录,形成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并加以保存。

  2、寒暑假放假时间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后两天方能离开学校,收假时间应提前两天到校,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3、各部门每学期前一周将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和上学期的期末总结交到秘书处。分团委的月工作总结由秘书长在月底前交到分团委书记处。

  4、部长级以上学生会成员应每天安排1~2人值班,值班时间19:00-21:00,地点在学生会办公室,配合辅导员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情况由秘书处负责抽查。

  5、各部门的经费预算应报分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由专人采购。各部门不得随意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6、部长级以上学生会成员有事情不能参加会议或其他活动的需向秘书处请假。但请假次数每学期不能超过3次。秘书处应将请假情况及时向分团委书记汇报。

  7、分团委学生会布置的任务应及时并保质保量的完成,不得拖延。

  8、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各部门有事情应及时向主席汇报。主席在分团委书记不在的情况下可直接学院党总之书记汇报。

  9、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需报主席团商议,确定后由部门写出活动策划书,形成方案上报分团委书记审,定后再开展活动。

  10、每个学期前一周学生会应做好本学期的活动经费预算并在汇总和平衡各部门的活动预算后上报分团委书记,由学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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