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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评审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16:30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


    武汉轻工大学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828


    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评审结题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规范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推进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印发<武汉轻工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轻工大行发[2014]6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2018年6月组织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集中评审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2012-2015年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均应参加此次结题评审,不得申请延期。

    2.2016年立项项目原则上应参加本次结题,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由项目主持人通过所在学院(部)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申请,延长期一般为一年。

    3.2017年立项且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参加本次结题评审。

    2012年至2017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未结题名单一览表请见附件1,延期结题申请表请见附件2。

    二、结题程序

    1.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供结题相关材料,经过学院(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各学院(部)向教务处提供本学院(部)的结题相关材料。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方式由学校统一安排)。

    3.学校公布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结题”、“暂缓结题”和“不予结题”,经专家评审,暂缓结题但确有改进基础的成果,项目主持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完善,修改完善后组织二次结题评审。首次评审为“不予结题”且没有改进基础的,或二次评审仍为“暂缓结题”的,由学校发文撤销该项目。

    对于2012-2015年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若未参加此次结题评审,或者参加此次结题评审结论为“暂缓结题”或“不予结题”,则由学校发文撤销该项目。

    三、结题材料要求

    校级项目的结题评审需提供下列材料,并按以下顺序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建议项由项目主持人决定是否提供。

    1.《武汉轻工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2.项目的结题总结报告(研究报告)(含研究现状分析、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教学实践、特色与创新、问题与不足等内容)。研究报告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一般为5000-6000字。

    3.科技文献查新报告(建议项)。

    4.对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或办学效益的分析报告(建议项)。

    5.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包括:

    1)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著作、实证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等;

    2)技术指标测试报告(实验报告)或应用效果证明报告;

    3)其他材料(如调查报告、教学设计、课件、软件等)。

    6.该项目的立项申请简表。

    四、工作要求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是提高我校教学研究水平的重要平台,也是推动各项教学改革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各学院(部)对本年度的结题评审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于2018年6月8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结题材料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研科联系,联系人:郭平 黄俊华,电话:83923457-808  邮箱:2644585824@qq.com


    教务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