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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3-04-17 16:49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
      一、宗旨
      为了调动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大学生成为优秀人才,机械工程学院特在我院设立助学奖学金。

      二、授奖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自考助学班全体学生。

      三、授奖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勤俭节约,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具体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机械专业;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学年所有单科考试成绩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者;
      (3)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者。

      四、奖励内容
      1、荣誉证书;
      2、奖学金500元/人;
      3、奖励人数:5--10人/年,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
      1、评选办法:根据公开、公正、竞争的评选原则,由个人申请,年级推荐,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2、评选时间: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于每年五月份进行评选。

      六、评选机构
      1、评审机构:机械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张永林(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副 主 任委员:陈正吉 佘珠花 张国全 李诗龙
      2、办事机构: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此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