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湖北省卫计委与教育厅等20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8〕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7〕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构心理健康教育全链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其心理危机守门员和心理健康传播员的作用,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0月中下旬举办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级各班班长、心理委员;本学期任职的学校和学院两级学生会健康教育部干部。
二、培训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的助人技能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的职责和素养;大学生心理危机发现与监护;人际沟通;人际交往团体工作坊。(见附件1)
三、培训要求
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实践训练,高质量完成实践任务。培训班采取考勤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者颁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聘书。
希望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学生会和社团组织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督促管理,并于10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训人员信息报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见附件2)
附件:1.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培训班日程安排
2.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培训班学生登记表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12日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
2018年10月12日印发 |
附件1
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学生助理员”培训班日程安排
内 容 |
主讲人 |
校区 |
日 期 |
时 间 |
地点 |
心理健康教育助理员助人技能的提升 |
张淑芳 |
金银湖 |
10月19日 |
18:30 |
图书馆3楼学术报告厅 |
人际沟通 |
石曼云 |
常青 |
10月28日 |
18:30—20:00 |
科教楼0403 |
金银湖 |
11月4日 |
18:30—20:00 |
基础楼0201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的职责与素养 |
李磊 |
常青 |
10月25日 |
13:00—14:30 |
科教楼0301 |
金银湖 |
10月25日 |
15:30—17:00 |
基础楼0311 |
大学生心理危机发现与监护 |
魏鹏程 |
金银湖 |
10月28日 |
18:30—20:00 |
基础楼0201 |
常青 |
11月4号 |
18:30—20:00 |
科教楼0403 |
人际关系团体工作坊 |
李磊 |
常青 |
11月8日 |
14:00—16:00 |
科教楼112 |
11月15日 |
14:00—16:00 |
科教楼112 |
11月22日 |
14:00—16:00 |
科教楼112 |
11月29日 |
14:00—16:00 |
科教楼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