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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5 10:17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

    各学院分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湖北省卫计委与教育厅等20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8〕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7〕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构心理健康教育全链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其心理危机守门员和心理健康传播员的作用,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0月中下旬举办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级各班班长、心理委员;本学期任职的学校和学院两级学生会健康教育部干部。

    二、培训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的助人技能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的职责和素养;大学生心理危机发现与监护;人际沟通;人际交往团体工作坊。(见附件1)

    三、培训要求

    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参加实践训练,高质量完成实践任务。培训班采取考勤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者颁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聘书。

    希望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学生会和社团组织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督促管理,并于10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训人员信息报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见附件2)

     

    附件:1.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培训班日程安排

    2.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培训班学生登记表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12日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大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学生助理员”培训班日程安排

    内   容

    主讲人

    校区

    日  期

    时  间

    地点

    心理健康教育助理员助人技能的提升

    张淑芳

    金银湖

    10月19日

    18:30

    图书馆3楼学术报告厅

    人际沟通

    石曼云

    常青

    10月28日

    18:30—20:00

    科教楼0403

    金银湖

    11月4日

    18:30—20:00

    基础楼020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员的职责与素养

    李磊

    常青

    10月25日

    13:00—14:30

    科教楼0301

    金银湖

    10月25日

    15:30—17:00

    基础楼0311

    大学生心理危机发现与监护

    魏鹏程

    金银湖

    10月28日

    18:30—20:00

    基础楼0201

    常青

    11月4号

    18:30—20:00

    科教楼0403

    人际关系团体工作坊

    李磊

    常青

     

    11月8日

    14:00—16:00

    科教楼112

    11月15日

    14:00—16:00

    科教楼112

    11月22日

    14:00—16:00

    科教楼112

    11月29日

    14:00—16:00

    科教楼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