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规范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25〕72号)和《关于做好202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第1学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平稳有序,特成立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胡志刚
副组长:王旺平、何伟
成员:杨红军、吴艳、路婉秋、尹强、余南辉、邢红丽、周娴、王月
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的领导、组织及具体实施。
二、基本原则
宏观控制、公开考核、双向选择、优生优先、公平公正。
三、转专业报名条件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2025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间可申请互转,可接收除匹兹堡联合学院外所有符合转入专业学业背景要求的学生。直至项目专业学生数达到招生限额。
4、匹兹堡联合学院专业间可申请互转,可接收符合专业学业背景要求的所有其他学院学生。各专业学生总数控制在招生限额内。
5、所有申请学生应符合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专业学业背景要求。转入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类、包装工程专业学生需满足以下学业背景要求之一:
1)“3+1+2”模式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
2)“3+3”模式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
3)“大文大理”模式考生选考科目为理综。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跨类转专业的学生,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2、作为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被录取的学生。
3、匹兹堡联合学院申请转出到其他学院的学生。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转出到除匹兹堡联合学院之外的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学生。
5、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四、转专业具体流程
(一)转出流程与要求
1、满足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转出。
2、转出到其他学院的,请及时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转入具体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二)转入流程与要求
1、学校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见《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转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汇总表》(附件1)
2、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类)高考计划招生人数的20%。机械类专业接收转入人数上限为73人,包装工程专业接收转入人数上限为12人。
3、符合学校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人数如果超过第2条之规定的人数上限,学院将组织综合考试(笔试),并根据学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入。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考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及时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4、符合学校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人数如果小于等于学院接收的人数上限时,学院将组织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及时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5、转入机械类的学生,将在第4学期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可参考2025年学院已实施的2023级机械类本科专业学生分流实施细则(该细则可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上查看。机械类分流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方向,食品机械设计方向,包装机械设计方向)、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
11月17日上午8时-11月21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三)转出资格审核
11月26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3)
(四)转入资格审核
11月27日-12月12日转入学院对入围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遴选),并将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同时将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4)
(五)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12月22日前,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六、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转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王旺平,13886119881
机械工程学院教学秘书,邢红丽,13476038856
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辅导员,周娴,13627202725
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辅导员,王月,15391548558
七、其他规定
1、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转专业小组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中与学校制定的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如有冲突的,以学校制定的文件为准。其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3、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2日